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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镇脱领组办发〔2020〕101号

米粮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

根据2020年10月25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10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统筹整合资金共计2354万元,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立即落实,启动实施,严格执行《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1.安排138万元用于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大坪镇、月河镇、米粮镇、永乐街道办、回龙镇、高峰镇、青铜关镇7个镇办的19个村23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2.安排277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主要实施2020年8月份以来因洪涝灾害致危的132户农房改造,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3.安排800万元用于贫困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14户1398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蓄水池9座,新修排水渠1.86公里,埋设管道29.85公里;新修河堤1.84公里,新修产业路8.56公里,新修梯田坎5.87公里,新修农桥4座;实施土壤改良客土回填195亩,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4.安排389万元用于“油返砂”整治及产业路项目。其中,2020年第一批水毁修复工程15万元,涉及公路55条;第二批“油返砂”水毁修复工程309万元,涉及认定通村道路50条;云盖寺镇金钟村葛条沟1公里产业路65万元,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

5.安排750万元用于米粮镇中心安置点社区工厂(一期)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社区工厂一处,占地面积20亩,其中一期建设标准化厂房4栋3400平方米,由米粮镇负责实施。

各项目主管单位收到计划后,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示(不少于10天)工作,同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于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项目报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逾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自行终止。

附件:镇安县20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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