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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省专项审计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示

2020年省专项审计反馈2个问题:一是何书林养鸡场存在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生产的问题:截至审计期,何书林养殖鸡场鸡舍仍未拆除的问题。二是永乐街道办栗园村洪焕甲养鸡场的问题:截至审计期,洪焕甲养鸡场鸡舍并未拆除,鸡舍内还存放有养鸡笼具,永乐街道办已将补偿款146213.35元兑付到位。该问题未整改到位。

针对反馈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到2020630日,已全面整改到位,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一是何书林养鸡场已全面停止养殖,原自建孵化室已拆除到位(约10平方米),育雏室为租赁其亲戚家已退租(约150平方米),所有鸡苗已经淘汰处理,室内养鸡设施设备已经拆除清理到位,鸡粪污水已经处理干净,恢复原貌。二是烘焕甲养鸡场已停止养殖,拆除了所有养殖设备,鸡舍内存放的养殖笼具已全部处置完毕,养鸡场临时场房已经用于兰花苗圃花卉种植。

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 示 期:20201225日至20201231

联系电话:0914-533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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