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反馈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反馈问题一:未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镇安县财政局已将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镇安县2020年财政预算,并在人大会议上通过。
此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二:镇安县财政出借水务局财政资金200万元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镇安县财政局依据县水利局《关于请求解决磨石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的请示》(镇水字2020〔51〕号)文件及领导批示,于2020年6月3日下达水利局专项资金200万元(镇财办农〔2020〕98号),用于归还2015年度磨石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借款。
此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三:改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途。镇安县财政局于2018年1月从森林植被恢复费拨付县林业局99.08万元,用于兰花展筹办经费及板栗产业宣传推广经费。
整改情况:从县级财力中调剂99.08万元,归还占用的森林植被恢复费,重新拨付县林业局,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镇安县财政局已于2020年6月16日下达林业局99.08万元(镇财办综﹝2020﹞16号),用于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资源保护。
此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四:改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途。商洛市环保局镇安县分局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列支车辆加油、维修、检测及过路费支出84887.01元。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县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整,将已列支的84887.01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调整到2019年单位公用经费列支,归还了原资金渠道,确保用于后期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工作。
此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五:未落实秦岭生态环保网格监管运营经费和网格员工资。
整改情况:积极筹措资金下达发改局专项经费30万元(镇财办建﹝2020﹞139号)专项用于镇安县生态环保网格监管运营经费和网格员工资支出。
此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0914-5322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