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2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吴长山/李成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北城社区三组 |
宗地:168.46 房屋:434.65 |
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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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治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槐社区一组 |
宗地: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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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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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淑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槐社区一组 |
宗地:131.24 |
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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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镇安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午峪工业园区 |
宗地:30000.17 房屋:30470.24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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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