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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权利人李杰所有的位于镇安县米粮镇青泥村七组林权证【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7257号】;李申兵所有的位于镇安县回龙镇万寿村六组林权证【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4483号】;沈良德所有的位于镇安县青铜关镇旬河村四组林权证【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3913号】;王书明所有的位于镇安县青铜关镇兴隆村四组林权证【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3506号】等四本林权证书均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1-3-2至2021-3-21。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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