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关于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事项的申请》等资料。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医疗机构名称 |
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 |
镇安康健精神病防治院 |
法定代表人 |
赵全平 |
许开友 |
公示期自2021年4月15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该机构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地 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院内)
电 话:0914-5336226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