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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事项的公示

我局受理了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关于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事项的申请》等资料。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医疗机构名称

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

镇安康健精神病防治院

法定代表人

赵全平

许开友

公示期自2021年4月15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该机构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地  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院内) 

电  话:0914-5336226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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