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刘斌“关于设置达仁镇狮子口村第二卫生室的申请”等相关资料。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基本符合设置条件,经研究,准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
达仁镇狮子口村第二卫生室 |
拟任技术负责人 |
刘 斌 |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 |
达仁镇狮子口村一组 |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 |
社 会 |
经营性质 |
非营利性 |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不开展输液诊疗活动) |
公示期自2021年4月15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地 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院内)
电 话:0914-5336226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