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丰成所有的位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河社区二组林权证【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2)第60044号】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1-6-4至2021-6-25。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