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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权利人肖光芝位于镇安县青铜关镇兴隆村三组(原龙胜乡兴隆村三组)林权证,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3569号不慎遗失,现申请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1-7-12至2021-7-30。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人:蒋股长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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