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1 1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资料审查,下表所列的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标准要求,已予以变更。
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变更前企业法定代表人 |
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 |
许可日期 |
镇安县喜来康医药有限公司 |
陕DA9146011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四组岭南路1号 |
无 |
王训其 |
雷贵兰 |
2021.8.3 |
镇安县喜来康医药有限公司前街分公司 |
陕DA9146023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前街115号 |
无 |
王训其 |
雷贵兰 |
2021.8.3 |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
监督电话:0914-5323111
通讯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后院内)
邮 编:711500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