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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镇安县海鑫凉水泉滑石矿10万吨废渣综合利用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镇安县海鑫凉水泉滑石矿10万吨废渣利用项目经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019-611025-12-03-049658)。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砂石料临时堆放点一处,包括临时堆料处、弃渣场、简易工棚等内容。该项目建设拟临时使用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集体林地0.2114公顷。我局对拟临时使用林地的申报资料已受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使用林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将依法予以申报审批。

1、拟使用林地位置: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

2、拟使用林地面积:0.2114公顷。

3、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属月河镇菩萨殿村所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或森林所有权使用权属菩萨殿村一组村民鲁仁华所有。

4、不涉及林木采伐。

5、占地补偿情况:林地补偿费以15000元/公顷、林木补偿费以30000元/公顷的标准向林地权利人兑现补偿费用。

公示期限: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

联系电话:0914-5336009(县审批局农业农村审批股)

邮    编:711500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迎宾路22号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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