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文化馆、镇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安支公司: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纪律、会计秩序,防范和化解重大经济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1〕25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商财办监〔2021〕14号)精神,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检查范围为:2020年度会计资料,必要时延伸追溯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为:
1、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对行政事业单位密切关注近两年新修订的《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对企业密切关注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量,职工薪酬的计量,以及近几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
2、财经法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对企业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减税降费以及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3、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内控制度的合规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内控制度是否存在“更新不及时、与实际脱节”情况,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财产控制、会计档案保管控制等方面,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到实处。
二、检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会计评估监督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依规检查,强化检查效果。检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按照中省市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严肃检查纪律。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三、时间安排
镇安县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1年9月上旬结束。各被检查单位要对照通知严格自查,并于8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县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县财政局根据被检查单位业务特点适时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期间被查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配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镇安县财政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