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以下140家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告。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陕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赋予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镇安县2021年消防安全二级重点单位调整名单(140家)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