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编号:2021第11号
权利人镇安县茅坪回族镇中心卫生院(原镇安县茅坪地段医院),因医院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第9-038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声明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