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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林业局关于省委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的公示

由镇安县林业局负责整改销号的省委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镇安县米粮镇月明村2组,毛小华2018年5月、6月私自在皮家沟开山采石10亩左右,破坏生态环境,该问题属于当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信访答复为停止非法开采恢复植被,截至目前已停止开采但植被未恢复,对当地群众的补偿款未兑现到位问题”,通过县级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形成统一意见,2021年11月5日经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已达到整改要求。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对整改问题有异议的,请将意见反馈至镇安县林业局办公室,电话0914-5322511。

问题来源:省委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

问题内容:镇安县米粮镇月明村2组,毛小华2018年5月、6月私自在皮家沟开山采石10亩左右,破坏生态环境,该问题属于当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信访答复为停止非法开采恢复植被,截至目前已停止开采但植被未恢复,对当地群众的补偿款未兑现到位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镇安县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处罚到位,当地群众赔偿到位,植被恢复到位。

整改情况:1、2019年2月1日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毛小华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1年,并处罚金1万元,毛小华非法采石占用农用地案公安机关已经侦察终结。2、当地群众赔偿问题已由米粮镇及月明村两级调委会调解,于5月20日达成一致,毛小华一次性赔偿徐祖平3.6万元(其中:林地损失赔偿金3万元,徐祖平夫妇误工及交通费6000元),当事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赔偿款已于5月20日支付到位,徐祖平夫妇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3、2018年以来,镇安县米粮镇政府组织对破坏林地进行了植被恢复,栽植樟子松树550株,成活率达86.5%,恢复林地面积6.135亩,原毁坏林地已覆绿。

镇安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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