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万有,家住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山海村二组,因家中失火将镇林证字(2011)第60925号林权证烧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声明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