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商环督办发〔2021〕5号、《镇安县自然资源领域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销号的“镇安县陕西翰鼎石业有限公司采矿证到期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企业采矿证延期审批中,存在先发证后勘验现场、后征求意见、后组织评审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经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问题内容:镇安县陕西翰鼎石业有限公司采矿证到期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企业采矿证延期审批中,存在先发证后勘验现场、后征求意见、后组织评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已建立审管联动机制,按照《镇安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与监管责任清单》,明确了审批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二是已按照《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审批工作规则》要求,对采矿权延续资料进行了复查整改;三是针对发证时间与审批时间之间存在时间逻辑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矿业权审批业务进行了学习,坚决杜绝在矿业权审批过程中发生此类问题。
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符合销号条件。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