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商发改发〔2021〕196号)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镇农领组办发〔2021〕23号)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第二批中省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1年第二批以工代赈资金5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0万元。
二、本次下达的以工代赈资金用于15个项目建设,覆盖12个镇15个村,新建河堤0.44公里,硬化道路4.5公里,修复道路23公里,新建便民桥一座13延米,新建拦砂坝1座,请严格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公示制度,实行县镇村三级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必须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劳动,获取劳务报酬,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以工代赈资金量的15%,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户和低收入群众参加项目建设。本次下达的资金中用于支付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82.5万元,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是竣工验收重要依据。
四、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招投标,在工程建设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设计内容和质量标准施工,确保12月底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工程竣工验收后,做好项目移交工作,确保工程永续有效使用,同时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资料管理办法,采取一项目一册的方式报送工程相关资料。
镇安县发展改革局
2021年9月16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