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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发展改革局关于下达“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镇发改发〔2021〕180号

相关单位:

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镇衔接领组办发〔2021〕1号)精神,现将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资金计划200万元。用于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建设,新建河堤510米,修复河堤100米,新建挡墙25米,铺设排污管道1120米,清淤6000立方米。

三、请你们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陕乡振发〔2021〕15号)和《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发〔2021〕30号),遵循“谁管理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设计内容和质量标准施工,确保10月底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做好项目移交工作,确保工程永续有效使用,同时按照项目资料管理办法,采取一项目一册的方式报送工程相关资料。


镇安县发展改革局 

2021年9月18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镇安县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投资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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