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镇衔接领组办发〔2021〕1号)精神,现将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资金计划200万元。用于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建设,新建河堤510米,修复河堤100米,新建挡墙25米,铺设排污管道1120米,清淤6000立方米。
三、请你们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陕乡振发〔2021〕15号)和《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发〔2021〕30号),遵循“谁管理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设计内容和质量标准施工,确保10月底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做好项目移交工作,确保工程永续有效使用,同时按照项目资料管理办法,采取一项目一册的方式报送工程相关资料。
镇安县发展改革局
2021年9月18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镇安县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毁修复项目投资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