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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的公告

镇衔接领组办发〔202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移民办:

根据2021年12月21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0703万元,包括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95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947万元,省级资金462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2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600万元。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收到计划后立即落实,启动实施,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陕乡振发〔2021〕15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一)产业发展类

1.安排1000万元用于镇安县兰花产业园建设项目(续建)。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2.安排600万元用于镇安县岭鸿生态·程家川稻渔养殖综合体项目(续建)。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3.安排200万元用于镇安县旬河水乡罗家营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续建)。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4.安排880万元用于2022年畜牧养殖补助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5.安排650万元用于2022年烤烟产业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6.安排1000万元用于2022年食用菌产业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7.安排680万元用于2022年茶叶产业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8.安排500万元用于2022年蚕桑产业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9.安350万元用于2022年魔芋产业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0.安排50万元用于镇安县5000亩油菜水稻轮作基地建设及产品加工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1.安排310万元用于2022年红仁核桃、稀有品种核桃基地建设项目。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12.安排208.28万元用于2022年15个示范村脱贫户板栗核桃科管及品牌认证推广项目。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13.安排250万元用于2022年中药材及油用牡丹种植项目。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14.安排34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以牛羊养殖、肉品加工,泡馍销售为重点,以养殖、加工、劳务输出、销售为链条,打造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品牌。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5.安排180万元用于月河镇黄土岭村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月河镇负责实施。

16.安排150万元用于2022年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由人社局负责实施。

17.安排800万元用于2022年农村公益岗位开发项目。由人社局负责实施。

18.安排389.14万元用于2022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19.安排150万元用于2022年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由乡村振兴局主管,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配合。

20.安排300万元用于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主要兑付2021年秋季入学和2022年中高职学生“雨露计划”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21.安排3526.52万元用于全县产业路建设项目。主要实施茅坪回族镇、木王镇等41条产业路建设(详见附表),其中“通返不通”水毁修复35条,新修硬化6条。由交通局、乡村振兴局主管,相关镇办负责实施。

22.安排955万元用于8个定点观测村产业路硬化项目。其中茅坪回族镇腰庄河村180万元,达仁镇丽光村140万元,高峰镇渔坪村105万元,米粮镇树坪村80万元,回龙镇万寿村175万元,云盖寺镇西华村75万元,西口回族镇聂家沟村75万元,月河镇黄土岭村125万元。由乡村振兴局主管,相关镇办负责实施。

23.安排195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村产业路建设项目。其中西口回族镇石景村60万元,茅坪回族镇峰景村70万元、红光村65万元。由统战部主管,茅坪镇、西口镇负责实施。

(二)基础设施类

1.安排2820万元用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由移民办负责实施。

2.安排80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包括大坪集镇安置点至镇政府连接线道路建设项目400万元,青铜关镇前湾村火石梁安置点水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万元。由发改局负责实施。

3.安排1200万元用于5个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其中永乐街道办300万元,青铜关镇300万元,云盖寺镇200万元,高峰镇200万元,回龙镇2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主管,各相关镇办负责实施。

4.安排560万元用于7个观测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每村80万元,包括米粮镇树坪村、茅坪回族镇腰庄河村、西口回族镇聂家沟村、达仁镇丽光村、云盖寺镇西华村、回龙镇万寿村、月河镇黄土岭村。由农业农村局主管,各相关镇办负责实施。

5.安排60万元用于西口回族镇农丰村(少数民族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统战部主管,西口镇负责实施。

6.安排486万元用于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对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水源、输配水管网等进行维修养护等。由水利局负责实施。

7.安排920.06万元用于全县通村组路“通返不通”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主要实施米粮镇、西口回族镇、云盖寺镇、柴坪镇、大坪镇等18条水毁通村组路修复(详见附表)。由交通局负责实施。

8.安排193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村通村组路建设项目。包括西口回族镇上河村68万元;茅坪回族镇茅坪村35万元;米粮镇丰河村、欢迎村、水峡村各30万元。由统战部主管,茅坪镇、西口镇、米粮镇负责实施。

各项目主管单位收到计划后,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示(不少于10天)工作,同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在2022年1月底所有项目启动建设,资金报账率在6月30日前达到50%以上,9月30日前达到100%。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逾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自行终止。


      附件:2022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4-5322264(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574145142@qq.com

办公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后街34号



                           

镇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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