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现就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0万元(镇财办农〔2020〕76号拨付)项目安排意见予以公告(见附表),公告期为10天(2020年4月16至4月25日),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4—5322061
附件: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镇安县委统战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