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
根据镇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镇衔接领组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茶叶、蚕桑、烤烟、魔芋、食用菌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补助资金共计2300万元,其中:茶叶产业项目700万元,蚕桑产业项目300万元,烤烟产业项目600万,食用菌产业项目500万元,魔芋产业项目200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办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陕乡振发〔2021〕15 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 号)及《镇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镇财办农〔2021〕181号)文件的要求,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确保在 2023年3月底前所有项目启动建设。
二、各镇办要迅速召开会议,将项目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地块,按照项目建设的程序要求启动实施,落实项目包抓责任人,抓早动快,夺取春季农业工作开门红。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一律要求在镇办报账,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形成资产的项目要按照相关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台账,易权到村。
四、各镇办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按照衔接项目资金监管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各种套取产业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
五、各镇办在分解项目前要做好充分论证和调研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推动我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后期的项目绩效评价打好基础。
六、各个产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随后下发到各镇办。
附件:镇安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茶叶蚕桑烤烟食用菌魔芋产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https://www.zazf.gov.cn/wcm.files/upload/CMSza/202307/2023071903470576626.pdf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4-5338891(县特产中心)
联系邮箱:181990493@qq.com
办公地址:镇安县南新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