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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29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郝家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王家坪社区二组

宗地:137.22

房屋:381.59

住宅

2

贺立兵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金花村一组

宗地:200.50

房屋:124.80

住宅

3

张晓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槐社区五组

宗地:167.00

房屋:365.20

住宅

4

黄志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高峰镇正河村五组

宗地:200.00

房屋:224.20

住宅

5

胡忠政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达仁镇丽光村一组

宗地:117.62

房屋:61.69

住宅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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