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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县级家庭农场认定结果的公示

镇农发〔2023〕114号

为认真落实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部署,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家庭农场资格认定办法》通知精神(陕农业发〔2016〕101号),经农户申报、镇办初审、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实地核查、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审,现拟认定镇安县云盖寺镇大磨沟家庭农场等3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度第二批县级家庭农场,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4日

监督电话:0914-5339779

监督邮箱:704254753@qq.com

附件:镇安县2023年度县级家庭农场认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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