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部署,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家庭农场资格认定办法》通知精神(陕农业发〔2016〕101号),经农户申报、镇办初审、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实地核查、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审,现拟认定镇安县云盖寺镇大磨沟家庭农场等3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度第二批县级家庭农场,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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