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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关于对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经营主体出口创汇补贴资金拨付公示

根据镇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镇衔接领组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中心核实相关资料,经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会议研究,同意拨付陕西永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口创汇销售补贴资金10万元。现将食用菌产业经营主体出口创汇补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10天(从2023年10月31日-11月9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5338891。

   通讯地址:镇安县南新街2号

公示单位:镇安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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