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编号:2024第1号
权利人田昌根,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大坪镇龙池村个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陕(2023)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101号。
权利人李彦均,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中心移民搬迁点(二期)2幢2单元102室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陕(2021)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722号。
权利人韩国锋,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后街水务局3单元20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镇房权证镇安县字第9197-2013-215号。
权利人李佩鲜,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岭南路天坤都市小区A座6单元801室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陕(2022)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310号。
权利人王学贵,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达仁镇农光村二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1)2889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林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