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镇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国琴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盛林、黄祥卫、冷先华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培燕,县政协副主席刘家钊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屈文宏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陈高锋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议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免去吴春亮镇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以及部分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职务。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任命马博、周忠海、姚萍同志为镇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林、贾明轩等13名同志为镇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余红松同志为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张本华等2名同志为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常锋等3名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李绍华同志为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成传东同志为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并现场颁发任命书。
贺国琴在讲话中指出,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坚定。要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全力加快镇安发展,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鲜明主题,自觉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职责,引领公正、法治的良好社会风气。
贺国琴要求,要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做到履职为民。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刻理解并遵循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拟任职发言的庄严承诺,密切联系群众,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争做勤政为民的践行者。要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争做清正廉洁的示范者。
会上,全体拟任干部进行了履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