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镇安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后续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为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确保我县电商示范县项目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7〕19号)、《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商函〔2017〕551号)(以下简称省551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基础,着力推进示范县项目实施,不断完善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商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对前期示范县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延伸与补充完善,增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效应,着重提升全县电商公共服务能力和电商带贫益贫能力,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和资金倾斜。借助各大电商平台促进农产品线上交易,大力实施农产品商品化升级和农产品全网营销战略,充分发挥我县板栗、核桃、茶叶、香菇、木耳、魔芋、腊肉、挂面等特色农副产品优势,促进农产品上行销售,带动群众脱贫增收,推动全县电商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公共服务。依托已经搭建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我县农村电商发展需要,持续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孵化、网络直播、公共品牌、培训交流、产品展示、产销对接、物流服务、网店开设、宣传推介、数据统计、站点管理等各项基础服务功能,夯实我县电商发展基础。
2.突出供应链建设。在现有电商体系基础上,完善电商的服务体系,支持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地理标识注册等农产品认证工作,持续支持县域初级农产品分拣、包装、检测等工作,加速我县初级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升级,夯实农产品发展基础,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利用市场导向,不断强化农产品电商化、商品化改造,创新思路,补齐短板,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3.突出典型带动。借助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政策扶持,重点支持龙头企业,重点提升优秀电商服务商、服务站点、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农村合作社等,树立典型,引领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电商体系,夯实发展基础。
整合本地电商资源,齐心聚力,不断完善我县电商供应链、电商营销服务中心、公共品牌、镇村物流等项目,不断筑牢县域电商的发展体系,为我县农特产品的上行销售夯实基础。
(二)挖掘镇安特色,优化网货体系。
从镇安特产入手,对板栗、核桃、魔芋、茶叶等农副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的“本土品牌”元素准确定位,进行有效整合,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地标”商品,形成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电商扶贫,巩固脱贫成果。
以精准扶贫为主线,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抓手,以脱贫增收为核心,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大对农产品网销、品牌打造、物流体系完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带动全县有机农产品种植、地域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实现低收入农户增收,不断培育契合电商扶贫的新产品,为全县精准扶贫探索新思路。
(四)开展问题整改,确保项目验收。
结合初期绩效评价反馈意见和国家巡察反馈意见,督促前期各项目实施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边整改边推进,确保销号清零,不断完善后续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不断推进项目实施,使项目建设更加规范、更符合要求,确保项目验收顺利通过。
三、资金来源、建设方式和责任主体
(一)资金来源
继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通过后,中央财政后续补助的500万元,前期项目1500万公开招标结余的61.8324万,总额共561.8324万元,该资金作为项目建设中央财政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承办企业承担。
(二)建设方式
通过政府统一采购,以网上公开公示、采用招标方式实行。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镇安县产品供应链建设水平,增加本土电商的核心竞争力。
(三)责任主体
按省551号文件要求,各示范县政府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由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牵头,县电商办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项目实施。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上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资金330.8324万元)
1.支持提升电商公共品牌影响力
(1)建设目标
支持县域企业打造、使用公共品牌包装,提升公共品牌影响力。
(2)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一是对我县大宗农产品板栗、核桃、茶叶、香菇、木耳、魔芋、腊肉、挂面等产品,选取网销好的品种进行电商化改造营销,打造网销产品。二是重点推广镇安县公共品牌,统一规划设计农产品包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后,统一组织制作,并在全县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中推广使用。三是对政府确定使用的公共品牌网货外包装进行补贴。按企业使用量,每个包装按照纸箱总价格的30%进行补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建设要求:公共品牌包装要以宣传镇安公共品牌、规范电商产品标准、降低企业成本为目的,实用、简朴为主,不得使用豪华材料和过度包装。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分批实施、部门审核把关的程序,从企业申请到资金拨付全程需向社会公开,不得补贴一家企业或固定的几家企业,坚持资金普及化、社会化原则,保障项目资金使用高效,资源配置合理,达到促进网销,提升品牌的效果。
(3)资金额度及时间节点安排
计划资金60万元,按项目制定的补助申报程序,逐步实施验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补贴额满为止;2021年6月底基本补贴完成。
2.持续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支持我县涉农涉及电商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研发新产品,打造农产品品牌,促进初级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商品化升级。
(2)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一是支持电商企业、涉及电商的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进行资格、标准认证,对我县板栗、核桃、木耳、魔芋等大宗农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进行商品化转化,运用数据溯源等技术,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促进产品品牌化,形成我县独有的产品文化特质,做大做强我县农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产业链。二是支持大宗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开展产品(基地)认证、建立溯源信息库、制定产品分级标准、研发新品种、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不断提升产能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县域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是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电商企业、电商个人、网络达人、网红等在快手、抖音、淘宝、今日头条上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制作宣传推介小视频,销售我县农副产品。
建设要求:申请企业需在优质产区建立产品供货基地,并完成有效对接。基地面积不低于5000亩,整合产品收购仓储,建设分拣、加工、包装、营销的全产业链。采购必要的品控设备,运用溯源品控系统(包括监测、采集、传输、检验、标准等)打造网销主打产品2款(网销单量同比上年增加20%以上)、建设不低于80平米产品旗舰店一处。
(3)资金额度及时间节点安排
计划资金130.8324万元,按先建设、分阶段验收、整改完善、验收合格、拨付资金的步骤,对项目进行推进,2020年底基本建成。
3.支持本地实体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化转型升级
(1)建设目标
支持本地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
(2)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进行电商化转型,支持以B2C、C2C、O2O等模式在城市社区、镇村开设线下体验店,着力建立线下体验推广、线上下单支付、网订店取、配送上门、分销推广等经营模式,拓展销售渠道,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副产品、旅游产品、手工艺品上行销售,提供电商化便民服务。
建设要求:实施企业达到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纳统入库企业,建设需完成本地营销平台系统一套,有展示销售门店不低于80平米,配送服务完善,运营模式可复制。且线上销售平台和线下销售门店需设置农产品销售交易板块和销售区域,能开展本地农产品交易,且具备一定的销售业绩。
(3)资金额度及时间节点安排
计划资金40万元,2020年12月底完成建设。
4.支持我县农特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我县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营销服务中心,搭建营销服务平台。
(2)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一是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靠近旅游线路、快递便捷的地方,建设我县农产品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为我县农产品提供展示与销售的全面服务。二是建成专业团队深度挖掘产品地域文化特质,为农产品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展示服务和推介平台支持。三是着力打造网上网下展示大厅,利用网上展示、VR展示、溯源展示等数字化手段,提升展示效果。四是以运营中心为培训孵化基地,做好国家脱贫攻坚巡查关于电商镇村服务站点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加快提升站点服务运营水平,培育站点营销我县“扶贫产品”的能力,为企业和站点产品上行提供营销服务平台。五是体验馆突出本地特色,集中展示本地农特产品、旅游产品、手工艺品等,支持运营中心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介,为消费者提供完美的电商购物体验,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销售的信誉度和美誉度。
建设要求:产品展馆选址需在城区周围、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服务团队不低于5人,制定完善的以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主的运营方案,能有效整合资源,为本地产品提供营销服务,实行微利经营,展馆管理、运营、服务等制度健全,能为政府及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
(3)资金额度及时间节点安排
计划资金100万元,主要以补贴场地、基础装修及设施设备为主,2020年底基本建成,项目持续运营两年,两年后进行市场化运作。
(二)持续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资金230万元)
1.持续支持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全面建成县镇村电商服务和物流服务体系
(2)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一是不断完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加强物流整合力度及镇村物流配送能力,巩固提升我县镇村电商服务体系。二是对已规划建设的15个镇级站点、93个村级站点优化整合,支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进行业务拓展,一对一开展指导,对站点加强统筹管理。针对国家脱贫攻坚巡查反馈的少数电商站点作用发挥不够、服务能力弱的问题,持续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和整合力度,使镇村服务站点达到标准化、数据化、品牌化,在服务上能代购、能发货、能配送、能代销、能孵化。三是加大快递物流配送服务基础配套建设,在配送车辆、站点设施、物流补助、人员培训上加大投入,达到快递物流进村快捷方便、农产品上行及时通畅,实现镇村物流覆盖70%以上的村。四是对持续运营县城-木王、县城-达仁、县城-茅坪、县城-东川、县城-米粮(界河)五条线路,按时效配送到示范县电商服务站点项目所建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快递业务进行保障,快递业务按每公里、每单及运营效果进行补助。五是加大镇村站点业务支持和电商服务数据收集,构建县镇村三级完善的电商服务信息网,实现信息互通、服务互联、快递服务信息实时跟踪服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建设要求:通过项目建设,全县快递物流企业整合率达到80%以上,镇村物流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电商服务站点业务能力有效提升,并形成有效调节机制,确保站点高效运营。全县快递物流实现县城到镇村站点三日内到达,物流资费有效降低,快递物流补助落实到位,快递物流信息报送及时。
(3)资金及节点安排
计划资金60万元,按省551号文件中关于示范县物流建设的资金使用范围使用,2020年底基本建成。
2.持续支持县域电商开展的基础性服务工作
(1)建设目标
持续支持我县电商发展的基础服务项目,支持电商服务中心、电商企业、协会组织开展培训、营销、品牌推广、宣传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氛围。
(2)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一是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功能,加强人力服务资源整合投入,持续支持服务中心运营,保障日常服务工作开展;二是充分利用好丝博会、招商会、展销会等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展会,参加专业性的培训,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商产品的研发,县域产品展示;三是支持电商法律服务、项目指导评审、财务服务、接待电商交流等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我县电商品牌的宣传工作。借助媒体广告、网络营销、专题报道以及公共关系等多种媒介手段,进行县域公共品牌宣传,打造良好县域公共品牌形象,提升镇安本土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五是进行电商数据统计,为政府统计工作提供服务;六是支持电商协会及其他相关协会组织抓住我县旅游、体育、文化等活动契机,利用电商春耕节、家电节、618、双11、年货节等节庆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农产品促销活动和公益活动;七是组织开展电商创业就业提升培训,鼓励开办网上店铺,不断壮大县域网上营销力量; 八是继续支持镇安县特色产品品牌推广,积极参与农产品上线发布,支持团队利用新兴的抖音、直播等方式,定期推广单品,开展创意大赛、网红大赛,不断挖掘、引领、培育电商新型营销力量,帮助县域农特旅游产品及传统品牌企业拓展线上新渠道;九是鼓励、引导、支持电商协会开展电商行业自律及农产品标准建设工作,实施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要求: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持续开展,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展会、培训会、电子商务活动能够正常开展,电商企业逐年增加,县域内行业协会能够发挥行业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电商活动,进一步宣传推介镇安文化旅游、镇安农特产品,推进镇安文化旅游发展,促进农特产品上行销售,提升镇安对外整体形象,“来安去安·小城镇安”形象进一步深入人心,电商示范效应明显增强。
(3)资金额度及时间节点安排
项目分9部分内容,总计划资金170万元,9部分内容实施不分先后,建设企业做好单个项目规划设计和资金方案,审批通过后,严格按方案和资金计划组织实施,依照进度分阶段验收和资金拨付,实行月小结、季度总结,完成一段、验收一段,确保取得成效; 2020年开始建设,服务期限两年。
五、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10月前)
制定项目建设方案,上报县政府批准并下发方案文件,同时上报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和进行网上公示。同时,由县财政局根据方案组织招标工作,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
项目完成招标后,下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建设合同,开始项目建设工作(部分项目运营服务保持三年以上)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项目实施企业申请有关机构或部门对资金进行审计,依据资金使用审计报告向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正式提交请验申请,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联合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整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由县电商办负责实施,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建设力度,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基础支撑条件。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和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形成分工明确、考核严谨、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决策、高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做好资金日常监管,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定期汇报督查制度。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协同做好资金与项目管理工作,保证示范项目的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资金及招标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否则将取消项目实施单位资格并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灵活运用本地宣传资源,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持续开展微直播、微访谈、微调查,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征询了解各方意见建议等,总结推广在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子商务进农村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赢得各界关注和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支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跟进宣传,号召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