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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0 17:07 来源:农业农村局 编辑: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384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0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为了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拓展服务主体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领域,不断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及历年来中央1号文件要求,镇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请符合要求的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限内积极申报。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组织。

二、申报内容

对农作物生产的耕、种、防、收等各环节进行单环节、多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各服务组织根据服务能力申报托管环节)。

三、遴选对象

凡在市场监管或行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两年以上,取得法人资格,具备为农作物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

四、遴选条件

(一)服务资质

1.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营业范围包含产前、产中、产后等农业生产环节服务相关内容。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纳税并有良好的社保条件。

3.信誉度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经营行为。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能力

1.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2.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符合资质要求的田间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服务保障

1.有办公场所、仓储条件,管理机构分工明确。

2.有健全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

3.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五、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服务组织于2024年3月2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申报的服务组织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筛选,符合要求的服务组织进入下一环节。

(三)能力考核。由考核小组组对服务组织的知识、服务能力、硬件设施和综合素质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四)确定录用。对通过资格审查、能力考核的服务组织,录入《镇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以备后续开展服务作业时随机抽取或择优上岗。

(五)信息公示。本次遴选结果将在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

六、申报材料

1.镇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服务)登记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公、仓储等场所佐证资料。

3.服务组织作业人员一览表、农机械设备一览表(含彩色照片)。

4.服务组织简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社会化服务组织诚信承诺书。

联系人:叶垚    联系电话:0914-5322659

附件:镇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镇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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