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市级拨付及收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镇财办农专〔2023〕6)精神,现将第三批公益岗位补助176.43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5333095。
附件:2023年第三批农村公益岗位工资支付一览表。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