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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6 15:07 来源:教育体育局 编辑: 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1084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16 文  号 镇教体发〔2025〕45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镇(办)中心校、镇安中学、慧源学校、职业教育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陕教办〔2025〕6号)和商教资助发〔202510号文件精神,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结合我县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现就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要求

1.借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

4)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要求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额度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支付。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资料

1.首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共同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首贷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4)贷款学生签字的《申请表》原件。首贷学生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家庭住址填写x省x市x县x镇x村x组),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5)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续贷:实行线上远程办理。

五、贷款流程

1.首贷(现场办理)

1)资格审查:审查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证件。

2)合同签订与打印:附件上传、现场拍照(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上半身合照)、合同签订、打印受理证明。

首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不能代签,否则视为无效合同。签字过程中,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所签姓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签字完成后,每位学生领取一份《受理证明》。

(3)高校录入回执:10月10日前学生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逾期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

2.续贷(网上远程办理)

第一步:学生在电脑上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sls.cdb.com.cn)或下载安装“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注册登录,在线提交贷款信息和续贷声明,选择网上办理。

第二步:通过其本人实名认证过的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的账号完成身份认证,通过验证以后提交申请;

第三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通过以后,贷款学生登录在线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等高校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即可。

六、时间安排

1.网络测试:2025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2.正式受理:

1)续贷远程集中受理:2025年7月15日至9月14日

(2)首贷现场集中受理: 2025年8月1日至9月14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双休日不办理)

3.档案整理、处理合同遗留问题:2025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办理地点:镇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河滨路197号),联系电话:0914-5321982。

七、相关说明

1.就学信息变更

是指由于借款学生录入错误,或因其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行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县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向县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学的,需提供身份证、新就读高校的录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因病休学的提供身份证、因病休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借款毕业学生专升本、考研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的,携带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新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31日前到资助中心办理。

2.还款计划变更

由于借款学生升学、休学等原因,需要对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起止日进行变更以调整还款计划的事项。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专升本或本升研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否则就要自付利息。

3.贴息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4.宽限期

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五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暂缓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若学生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附件: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及合同签订安排表

 

 

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5日

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及合同签订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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