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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7-22 11:31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 徐荣磊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1122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22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权利人阮英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茅坪回族镇(原关坪河乡)腰庄河村三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4973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英庚



权利人陈敬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原黄家湾乡)太白庙村五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08)第167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家连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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