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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06 10:01 来源:农业农村局 编辑: 农业农村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601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吴丰博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加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提供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建议”,近年来,我局协助政府先后出台了《镇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扶持办法(修订版)》《镇安县关于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五小”项目的实施方案》《镇安县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等帮扶政策,重点发展茶叶、烤烟、蚕桑等特色产业,全面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财政衔接资金重点对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10户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给予产业奖补和经营主体培育,良好的产业扶持政策调动了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加快实现生产向绿、品种向优、品质向好,让乡村特色产业不断向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方向发展。

针对“优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各镇村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的建议”,我局在2024年坚持不懈兴产业、美乡村,持续发力促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深化“两改两转三促进”行动,培优做强特色农产做好“土特产”文章紧紧围绕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一批产业融合、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等内容开展建设,力争每个镇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全面巩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镇安象园茶”“云盖寺挂面”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锄禾香菇、秦绿木耳等3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海源核桃油、象园雾芽、雪樱花魔芋、岭沟贡米等6个产品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等,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发展的特色产业发展之路。

    针对“加强金融支持,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的建议”,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各镇优势产业宣传,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财政、税收、贷款、担保等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优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各镇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特色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郭芳,电话:1778925330)

78-修改县人大50号建议的回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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