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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06 10:01 来源:农业农村局 编辑: 农业农村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603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章晋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蚕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51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探索适合镇安蚕桑产业发展模式,提升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产业链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突出主体培育,延长产业链条。以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现代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创建为重点,大力实施蚕桑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不断提升蚕桑生产组织化、集约化程度,引领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大力推广桑园套种、桑下养殖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发展“桑-畜”“桑-菌”“桑-旅”等多种经营,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推进蚕桑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针对“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积极推广先进的蚕桑养殖技术,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的建议”,我局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服务体系。在达仁镇枫坪村两个组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建立完善蚕桑产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推动蚕桑产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围绕桑蚕品种良种化、消毒防病规范化、小蚕共育商品化、大蚕饲养省力化、熟蚕上蔟自动化,大力推广新品种技术、大蚕省力化饲养、机械化养蚕等新技术,推广全龄饲料养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不断提高蚕桑产业的科技含量。目前在达仁镇丽光村尹泓已经装置自动化养蚕设备配套一套,待技术成熟后将在全县推广,推动蚕桑产业持续高效发展。   

针对“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蚕桑产业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我局业务部门在调查研究和相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采纳,同意养蚕户购买先进养蚕设备县财政给以30%的补贴并列入“镇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扶持办法”规范实施,同时指示县农村商业银行安排支农贷款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烤烟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熊受玲,电话:13991475326)

 

 

75-人大建议51号答复函(2024) - 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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