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1-000622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以及镇安板栗农产品特定的人文历史和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划定镇安大板栗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北纬33°07'35"至33°42'02",东经108°34'16"至109°36'51"。东接山阳县和湖北郧西县,西邻宁陕县,南与旬阳县接壤,北与柞水县相连,属我县全境。涉及回龙镇、铁厂镇、大坪镇、米粮镇、茅坪回族镇、西口回族镇、高峰镇、青铜关镇、柴坪镇、木王镇、达仁镇、月河镇、庙沟镇、云盖寺镇、永乐街道办等15个镇办,总面积60万亩,年产量6000吨。
现根据有关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13日;监督电话:0914-532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