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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镇安县财政局 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拨付集中安置点易地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

镇移办字〔2019〕86号

高峰镇 

根据各集中安置搬迁对象安置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经研究,现拨付你镇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315万元用于永丰佳园安置点(去库存)、正和家园安置点(去库存)及和平家园(一期去库存)三个安置点34户126人的建房补助资金支出(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214.2万元,详见附表),该资金从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支出,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

请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两条红线”,按照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7号)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附件:高峰镇“十三五”去库存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资金明细表


镇安县财政局        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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