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 :
根据各集中安置点搬迁对象安置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经研究,现拨付你镇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315万元,用于永丰佳园安置点(去库存)、正和家园安置点(去库存)及和平家园(一期去库存)三个安置点34户126人的建房补助资金支出(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214.2万元,详见附表),该资金从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支出,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
请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两条红线”,按照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7号)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附件:高峰镇“十三五”去库存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资金明细表
镇安县财政局 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