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中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镇脱领组办发〔2020〕13号)文件通知,安排下达2020年镇安县中药材种植项目500万元。通过各级检查,显示镇办申报面积与实际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不一致,并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贫困户未能及时申报没有享受扶贫资金补助,为了更好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扩大贫困户享受扶贫资金扶持范围,确保贫困户通过中药材产业稳步增收,决定对2020年中药材种植项目重新调整产业项目计划安排,现将调整变更后的安排意见(详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5月22—5月3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监督电话:12317
部门监督电话:5322511
镇安县林业局
2020年 5月22日
镇安县林业局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药材种植项目计划变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