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局:
根据2021年3月30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9959万元,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立即落实,启动实施,严格执行《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1.安排1500万元用于米粮镇集体经济项目。由扶贫局负责实施,米粮镇配合。
2.安排1000万元用于程家川智慧水产养殖观光园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项目管理处负责实施。
3.安排1000万元用于镇安县兰花产业园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项目管理处负责实施。
4.安排857万元用于旬河水乡罗家营乡村振兴示范区。由扶贫局主管,项目管理处负责实施。
5.安排1000万元用于2021年食用菌产业项目。其中云盖寺镇木耳产业园项目700万元,各镇办食用菌种植奖补资金3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主管。
6.安排150万元用于大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二期)项目。由大坪镇负责实施。
7.安排236.15万元用于蚕桑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8.安排700万元用于茶叶产业项目。其中500万元用于茶园示范园建设,200万元用于标准化茶园配套设施建设,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9.安排510万元用于茅坪回族镇集体经济项目。由扶贫局负责实施,茅坪镇配合。
10.安排95万元用于达仁镇集体经济项目,由达仁镇负责实施。
11.安排753万元用于2021年全县扶贫贷款贴息项目。主要实施2021年度扶贫贷款贴息,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
12.安排416.85万元用于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主要实施2020年秋季入学的中职学生及2015-2019年未享受“雨露计划”的学生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由扶贫局负责实施,科教局、人社局配合。
13.安排150万元用于2021年技术培训项目。主要开展致富带头人、建档立卡户实用技术培训,由扶贫局负责实施,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负责配合。
14.安排96万元用于2021年第一批扶贫项目管理费。根据中省要求,按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1%提取,严格按照《镇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扶贫局负责实施。
15.安排1352万元用于产业路项目。其中952.0373万元用于西口回族镇聂家沟村、米粮镇门里村、月河镇益兴村、高峰镇农科村、达仁镇丽光村、木王镇月坪村、大坪镇龙湾村7条产业路建设,由交通局负责实施;399.9627万元用于永乐街道办栗园村、庙沟镇蒿坪村2条产业路建设,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6.安排143万元用于罗家营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扶贫局主管,月河镇负责实施。
各项目主管单位收到计划后,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示(不少于10天)工作,同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于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报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逾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自行终止。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