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镇脱领组办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70万元(镇财办农〔2020〕220号拨付)项目安排意见予以公告(见附表),公告期为10天(2021年4月8至4月17日),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4—5322061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
中共镇安县委统战部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