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3年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落实落细,由镇、村推荐申报本辖区内发展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主体实施培育项目。经县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实地调查核实,经专家组研判评审,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各实施项目主体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监督电话:5339779 12317
附件:镇安县2023年培育农业新型经营名单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