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根据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陕乡振发〔2022〕21号)精神,现将镇安县2023年畜牧产业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5338098。
通讯地址:镇安县前街庙巷66-5号。